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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申请的公告

来源:沂水人社 时间:2022-05-31 作者:沂水人才网-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 浏览量:

各创业大学生:

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带动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的资金。现根据工作安排,就受理2022年度专项资金申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

按照《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二、申请主体及条件

1、申请主体: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8-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申请条件:申请主体在2022年度内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成立日期为2022年度,申请主体作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且经营场所或住所在沂水县范围内。创业场所的所有权不归申请主体所有。

三、需要上报的材料

1、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3、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属于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是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4、大学生所租赁场所的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所租赁场所的所有权证以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申请表、复印件只需一份。

注意:为提高审核效率,请申请专项资金的人员,实名加入资金申报QQ群(群号为:719380134,发送的验证消息格式为:姓名+手机号),从群内提交《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线下提交以上2-4项材料的纸质版。

四、受理时间和单位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专项资金数额有限,全部拨付完毕后即停止受理申请。

受理单位:沂水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南角)。

五、资金拨付

专项资金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即时审核,于“受理时间”内的每个奇数月份的下旬公示、拨付一次。

六、注意事项

1、县人社局将严格核查申请主体的资格以及上报的材料,并将采取现场查看、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核实。

2、经营场所(住所)以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载明的地点为准。

3、申请主体所支付的创业场所租金数额不作为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拨付的依据。

4、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享受本公告的扶持政策。台港澳大学生同等享受本公告的扶持政策。

5、申请主体在本公告的受理时间内只能提交一次申请。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560566081(办公座机,9:00-12:00、13: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温馨提示:如有需要,请扫描下放二维码下载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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